反東北案12人准上訴終院
文章日期:2017年11月15日

【明報專訊】13名示威者參與2014年6月反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示威,被判非法集結罪成後,原被判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上訴庭早前改判他們監禁8至13個月不等,其中12人要求上訴庭頒發上訴至終院的許可證明書,上訴庭昨就部分理據批出證明書。據律師表示,12名上訴人均可就該法律理據向終院提出上訴。
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