擬修例放寬豁免 准未持牌龕場續營運 關注組織斥「搬龍門」
文章日期:2024年5月3日

【明報專訊】《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》2017年6月底生效,私營骨灰龕場需領牌或獲取豁免書營運,後者不准新出售或出租龕位。為避免私營龕場大量「清灰」,政府建議修例改變申請豁免書條件,預計若修例獲通過,有13間骨灰龕場將符合條件申請豁免書,涉約3.6萬個龕位。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認為若修例通過,會立下不良先例,部分龕場毋須經城規會審批及補地價,只要符合屋宇安全、消防及環保條例等就有「免清金牌」繼續營運,形同「放生」,有如為不合資格龕場「搬龍門」。
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