隊長:「屠龍」不用槍 配合計劃引警中伏 指吳智鴻安排炸彈 要求吳待示威者警員分散方可射警
文章日期:2024年5月1日

【明報專訊】「屠龍小隊」等人涉策劃2019年12月8日遊行設置炸彈殺警,《反恐條例》首案昨在高院步入第7日審訊。「屠龍小隊」隊長、已認罪的黃振強供稱,涉案同謀吳智鴻經過籌備試槍及與黃的小隊協調後,於原定計劃前數天告知黃行動細節,由屠龍小隊引警員接近在灣仔以20公斤炸藥佈置的炸彈陣,其間小隊縱火引警方到英皇中心由槍手掃射,黃曾要求吳所安排槍手要等黑衫示威者和警員分散才射殺警員。黃稱,雖然屠龍小隊明言為配合吳智鴻計劃,決定當日不會用槍,但他在行動前數天「私心」向吳提出有意用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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