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足協增「美斯條款」 售票前公布違約處理
文章日期:2024年4月24日

【明報專訊】中國足球協會昨(23日)印發新修訂的《中國足球協會國際賽事備案與監管規程》規定,賽事未獲批准前不得售票,售票前應告知公眾主要球星出場條款及一旦違約後的處理方案,並將有關方案在售票條款中予以明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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