屢非禮未成年表妹 青年認4罪判社服
文章日期:2023年4月29日

【明報專訊】18歲中六女生去年告訴同學,自2014年先後遭胞兄及表哥非禮,表哥屢次摸她胸部和私處,包括趁到澳門酒店過夜時,以陰莖非禮事主臀部。表哥早前承認4項非禮罪,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。裁判官黃國輝稱本案案情嚴重,首兩項控罪發生於多年之前,考慮到他認罪、還押近一個月,認為社會服務令是合適刑罰,遂判處240小時社服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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