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提光時等 主婦囚4月 12歲子旁聽 求情信:請你放媽媽回家
文章日期:2023年4月28日

【明報專訊】48歲家庭主婦在社交媒體發布煽動信息,指要警察「墊屍底」,並談及「光時」口號等,她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「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罪,被判即時監禁4個月。辯方讀出昨日亦到庭旁聽、被告的12歲孻子撰寫的求情信,稱媽媽已不在家一個月,「請你(裁判官)放我媽媽回家,多謝你」。裁判官關注幼子庭上目睹母親因犯法被判刑,「會唔會心智上有啲唔係咁好嘅影響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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