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員認理大外暴動囚52月 官:百人逃離「如受訓軍隊」
文章日期:2023年4月18日

【明報專訊】2019年11月理大衝突,一名律師行女文員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,法官昨判刑指案發當日100人逃離理大時組成防線向警員射箭、擲磚擲汽油彈,如「曾受訓練軍隊」。官指被告雖無證據指明實質參與暴力,惟考慮「群體行為」加上她干犯10月1日尖沙嘴暴動保釋後再犯本案,屬加刑因素,決定判囚52個月。當中24個月與另一宗被判4年9個月的暴動案分期執行,兩案共囚6年9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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