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男6‧12集結罪成 官不接納「為護王婆婆」向警擲物
文章日期:2023年4月15日

【明報專訊】2019年6月12日金鐘反修例示威引發大型警民衝突,6名男子事後被控以非法集結罪,其中3人不認罪,案件自2020年10月開審兩年半後,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裁決。裁判官劉綺雲認為各被告搬動鐵馬,令鐵馬與地面摩擦,造成損傷,屬「對於他人財物施行暴力」,又認為警方使用恰當武力,不接納被告為保護「王婆婆」而擲雪糕筒制止警方施暴,終判3人罪成。案件押後5月3日判刑,待索取勞教中心、背景及戒毒所報告,其間各被告須還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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