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區各設兩青委會 2/3委員政府委任
文章日期:2023年4月12日

【明報專訊】民政事務總署昨公布在全港18區各設兩個青年委員會,分別為「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」及「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」,每個委員會由20至30名委員組成、逾三分一成員經民政總署的自薦計劃成為委員,其餘由政府委任,任期昨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。本報點算18區兩個委員會正副主席背景,72名正副主席中,16人屬民建聯或工聯會成員,11人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落選(見表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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