稱父內地進口 肉商賣貓肉囚10周 官質疑不止一貓受害 稱比食用罪責更重須阻嚇
文章日期:2023年4月7日

【明報專訊】漁護署及食環署早前在聯合行動中突擊檢取油麻地一食店的肉類,經化驗後證實含貓肉基因,處所租用人事後被捕。他早前承認「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(新鮮或冷藏肉類)」及「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貓肉作食物」兩罪,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10周。裁判官指出,涉案貓肉約1.3公斤,分別存放於7個雪櫃,將貓肉售予大眾的風險高,而這比僅僅食用罪責更重,須判處阻嚇刑罰,向公眾指出食用或販賣寵物肉是嚴重罪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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