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租辦公室35%貴過市價 最多貴四成
文章日期:2017年11月23日

【明報專訊】審計報告發現,170份由政府承租私營辦公室的租約中,有60份(佔35%)高於市價,其中6份更比市價高逾四成,當中位於觀塘、由政府產業署替土木工程拓展署租用的乙級辦公室,商議續租前,產業署曾在同區找到租金低43%的甲級辦公室,卻不考慮搬遷,推算政府每月因而多付10萬至20萬元。除付貴租外,審計報告亦發現產業署兩度反駁社署建議,堅持以逾百萬元月租租用甲級商廈貯存文檔,審計報告指做法「不符合成本效益」。
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