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鬼英語:Hong Kong's Mrs. Malaprop
文章日期:2017年11月10日

【明報專訊】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稱《國歌法》的法例難以仔細規範不同場景的行為,並建議「每一個場合行為應該係點,大家執生啦」。這個「執生」詞彙可圈可點,究竟如何「執生」?若立法含糊,會否變成「找死」?港人不自覺的墮入法網,本以為可「執生」,誰知身陷囹圄,「茅廁點燈」:「找死(屎)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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