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賄轉介指定院舍 社署助理主任囚8月
文章日期:2024年5月4日

【明報專訊】經營私家安老院女子涉賄賂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,誘使對方4年間安排33名瑪嘉烈醫院出院病人入住該安老院,涉及8.3萬元賄款。二人早前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,女子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監6個月18天,社署主任則入獄8個月。裁判官稱本案為「典型貪污案」,犯案時間有一定持續性、金額不小,行為亦影響其他競爭者和社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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